大重病常用高价药纳入医保

2013-03-11 09:09    来源:新华日报

  记者从省人社厅3月8日举行的“关爱妇女,保障健康”活动现场获悉:为减轻大重病患者看病负担,我省在国内率先通过医保三方谈判的方式,将一些医保外特殊常用高价药纳入医保支付范围。乳腺癌患者成为该项政策的首批受益者。

  我省医保参保人数已突破3600万,基本实现应保尽保。目前纳入医保目录范围的药品已达4万多种,但有一些大重病患者临床必须使用、疗效确切、价格昂贵的药品,如抗肿瘤分子靶向药、罕见病人群需要的孤儿药等尚未被纳入医保报销范围,加大重病患者的看病负担。在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中,我省尝试通过医保部门与医疗机构、药品供应商三方谈判的方式,逐步将一些价格昂贵的靶向药和孤儿药纳入基本医保报销范围。

  省医保中心主任严娟说,由于特药价格昂贵,动辄几万元,根据医保基金承受能力,我省特药谈判的原则是:在一个疾病治疗期内,使用特药能明显降低重特大疾病患者费用负担,且治疗费用原则上不高于使用《药品目录》内药品采取相关类似治疗方案的医疗费用水平。由省人社厅选择有良好社会信誉、有合作诚意的药品生产企业或药品供应商,通过谈判确定特药的品种及费用共付模式、优惠条件、供应保障、医疗服务、过度医疗防控措施等。

  特药适用于所有医保参保人员,城镇职工医保报销比例不低于75%,城镇居民医保报销比例不低于70%;已由基金会或慈善总会提供全程治疗无偿供药的,医保基金和个人均不再支付特药费用。省人社厅针对每个特药规定基金支付限定的适应症、临床诊断标准等,各地统一执行,不得扩大标准,确保患者得到有效正确治疗。

  当天公布的首批纳入医保范围的特药,是普遍用于治疗“限HER2阳性的乳腺癌”的赫赛汀。目前,赫赛汀一个疗程的价格约为20多万元,纳入医保后,参保人员个人自付约在3万至4万元。(黄红芳)

责编:赵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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