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加搜救者伤亡享工伤保险待遇

2013-03-08 10:24    来源:生活报

  本报讯 近日,我省拟出台《黑龙江省水上搜寻救助条例》,并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

  《征求意见稿》提到,省人民政府设立省水上搜救指挥中心。参加水上搜寻救助行动的人员受伤、致残或死亡,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的,按工伤保险的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按照工伤保险待遇支付费用;没有用人单位的,由事发地县级人民政府按照工伤保险待遇支付费用。社会力量因参与水上救助而受到人身损害或者财产损失的,事发地政府应当给予补偿。

  作者:于海霞

责编:赵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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