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强险巨亏刺痛行业神经专家建议“减税调费”

2013-03-08 10:24    来源:经济参考报

  具有社会“稳定器”作用的交强险连续亏损的事实刺痛着行业神经,变革呼声日益高涨。近日,全国政协委员、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高国富就在两会提案中呼吁免征交强险营业税或降低营业税税率及税基,以解决巨亏难题。还有专家提出,要想扭转亏损局面,必须转变经营模式,细化完善费率形成机制。

  高国富指出,目前的交强险经营模式一方面被要求体现社会效益原则,不以盈利为目的;另一方面又要实行商业化运作,经营亏损由保险公司自己承担。长此以往,将形成系统风险,不利于交强险的长期正常经营。

  交强险累计承保亏损287亿

  自2006年我国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制度(以下简称“交强险”)开始实施以来,交强险的覆盖面不断扩大,为保护交通事故受害者合法权益、促进交通事故快速处理、维护社会稳定发挥了积极有效作用。

  然而,交强险制度在积极发挥社会稳定器作用的同时,其本身的经营却长期持续亏损。统计数据显示,自交强险制度实施以来,累计承保亏损达287亿元,投资收益累计为114亿元,两者相抵后,累计经营亏损达173亿元,经营利润率为-5.2%。

  虽然各家保险公司经营费用率正逐年下降并趋于稳定,但这些并没有力挽狂澜。相关数据显示,目前执行的交强险费率显然不足以覆盖交强险的赔付及经营成本,这在一些车种及地区表现得尤为突出。数据显示,营业客车、营业货车、拖拉机等车种严重亏损。

  交强险的连续亏损确实让行业惴惴不安。全国政协委员、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高国富在2013年两会提案中提到,交强险业务呈现出以下特点:

  一是受人伤赔付标准上升、零配件价格及维修工时费提高等影响,案均赔款逐年上升,2011年案均赔款较2006年上升57.3%;其次是交强险辆均保费逐年下降,2011年辆均保费较2006年下降8.9%;再是交强险的投资收益自2009年起就难以弥补承保亏损,2009-2011年承保亏损分别为29亿元、72亿元及112亿元,考虑投资收益后,经营利润率分别为-4.8%、-9.6%及-10.1%。

  而业内人士指出,由于受费率下调及费率浮动办法影响,医疗费用、维修工时及零配件价格上涨,今后交强险亏损压力将会进一步增大。惠誉评级2012年曾表示,由于理赔数量上升、定价机制监管严格以及竞争可能进一步加剧,在中国经营交强险业务的保险公司将在未来1至2年进一步面临严重的承保损失。

  经营模式不明确成亏损根源

  对于我国交强险亏损的根源,专家认为,主要还是目前经营模式不够明确。“前端政府定价,后端市场经营”,这使得市场经营主体地位不明,政府、企业、监管机构的责任义务界定不清,保险公司难以做到“不盈利不亏损”。

  据了解,目前国际上现行的交强险经营模式有两种:

  一是不以赢利为目的,采取政府主导,商业保险公司代办的方式。在这种经营模式下,保险公司只收取固定的代办手续费,不承担经营风险,同时政府还减免交强险的营业税。在实际操作中,保险公司收取的纯保费和支付的赔款均全额转入政府特别设立的公共基金,再按一定的比例将保费和赔款分摊给各保险公司,以实现各保险公司间的风险及收支均衡。目前实行这种经营模式的有日本和我国台湾地区等。

  二是商业化运作模式。各保险公司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自行制定交强险条款,自负盈亏。由于各保险公司利润预设和经营成本不同,交强险的费率在各公司之间会有所不同。目前实行该种经营模式的国家有德国、美国、韩国等。

  而我国现行的交强险经营模式,是上述两种模式的另外一种组合。首都经贸大学教授庹国柱在接受《经济参考报》记者采访时指出了其中的特殊性:“我国的情况和以上两种都不同,虽然条款费率是由行业协会制定、保监会审批,但保险公司缺乏定价权,所以在费率调整方面比较被动。”

责编:赵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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