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日起挂车免投交强险
《国务院关于修改〈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的决定》将于3月1日起正式施行。此次修订后,挂车将不需要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若挂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将由牵引车投保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由牵引车方和挂车方依照法律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保险专家告诉记者,此次“交强险”条例修订之后,国内甩挂运输企业将减少很大一笔保费支出,这将有利于甩挂运输业的发展。但于保险业而言,挂车免投交强险则意味着保费收入的减少和责任风险的加大。由于新修订“交强险”条例的就挂车费率的额度没有明确标准,目前行业正在组织保险公司进行测算。(记者张兰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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