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监会发布三项新规
中新网北京1月21日电 近日,中国保监会发布了《保险专业代理机构基本服务标准》、《保险经纪机构基本服务标准》、《保险公估机构基本服务标准》。相关负责人21日表示,前述新规体现了保险中介机构提供服务起码应有的内容,没有做到就意味着消费者权益可能受损或得不到保障,是行业内所有机构必须遵守的最低服务水平,在一定程度上具有强制性。
该负责人指出,新规是中介监管工作加强保护消费者利益的一项具体措施。新规要求保险代理、经纪、公估机构必须做到全面履行告知义务,充分披露相关信息,保守客户隐私和商业秘密。
据介绍,《保险专业代理机构基本服务标准》从首次接洽客户、售前、售中、售后、协助索赔、处理投诉等流程出发,对代理机构提出诚实信用、专业胜任、勤勉尽责等要求;《保险经纪机构基本服务标准》将经纪服务的流程划分为建立保险经纪服务关系、评估风险、拟定投保方案、为客户选择保险公司、办理投保手续、保险期内服务、协助索赔、处理投诉,提出了以客户利益最大化为服务宗旨,诚实守信、专业胜任、勤勉尽责的要求;《保险公估机构基本服务标准》从建立公估服务关系、为委托方风险评估、查勘、定责定损、处理投诉几个角度出发,对各类业务共有的服务环节提出了诚实信用、专业胜任、客观公正、勤勉尽责的要求。
据上述负责人透露,下一步,保监会将要求保险中介机构对照基本服务标准制定内部操作规范,切实加强服务流程管理,把基本服务标准的要求落到实处。同时,保监会也鼓励保险中介行业组织和保险中介机构在基本服务标准的基础上,制定要求更高、业务范围更广泛、业务流程更细致的行业标准和公司标准。(陈康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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