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商百亿资产在俄蒸发续:中信保亿元赔款拉锯战
2.5亿投资,价值上百亿的资产,短短数月间几乎成空,林场开采权也被提前收回……对于浙商傅建中而言,斥巨资投资俄罗斯森林资源,犹如一场噩梦(详见本报1月4日报道)。
遭遇此突变后,新洲集团董事长傅建中试图通过保险补偿损失,但亿元保险理赔又陷入追索僵局,且长达5年。
承保方是中国唯一政策性保险公司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下称“中信保”)。对于此项目的理赔,日前,中信保在杭州专门召开新闻发布会予以回应。中信保相关人士在发布会上称,目前只是暂未定损不是拒赔,原因是赔款“缺少证据”。至于5年没有理赔或者拒赔,是因为新洲集团提供的证据,尚不能证明俄罗斯哈巴区检察院对木兴公司采取了违反俄罗斯法律正当程序的行为,即无法完全证明保单约定的“未经适当法律程序”的征收损因成立。
此外,中信保还指出,木兴公司管理人员涉嫌盗伐林木,被俄罗斯哈巴区检察院提起刑事调查程序,被保险人不能证明其当事人的违法行为与俄方的征收没有关系。但新洲集团对此不确认,于是双方僵持长达5年。
500万保海外投资风险
新洲集团成立于2003年3月,注册资本3.3亿元,旋即与黑龙江一企业合股成立黑龙江新洲木业有限公司(下称“新洲木业”)。
2003年12月,新洲木业分别与哈巴罗夫斯克(下称“哈巴”)边疆区国资局、俄罗斯霍尔金格林木出口公司签订收购协议,以股权转让形式收购了俄方哈巴罗夫斯克木兴林业有限公司(下称“木兴公司”)100%股权,获得该公司旗下林场24.7万公顷,经营权49年;并获国家开发银行2.3亿元长期贷款。
2006年7月,新洲集团考虑到民营企业跨境投资将会遭遇的种种政治风险,向中信保浙江分公司投保海外投资险,保费500万元,欲在东道国政治风险、征收、汇兑三方面均加把安全锁。
俄罗斯这场变故发生在2007年3月,如雷霆般迅速,林场开采权也被提前收回。出事后,新洲集团向中信保浙江分公司递交索赔报告。
2009年2月,中信保回函要求新洲集团提供三方面意见,进一步提供证据证明俄罗斯政府未经合法程序构成征收;对木兴公司总经理郭郢被提起刑事调查程序一事作出解释和澄清。同时中信保认为,由于郭郢离开俄罗斯导致对俄方的调查程序中止,妨碍了案件真相的调查和损因的确定。并要求新洲方配合案件的调查取证工作。
另外,根据保单条款第十二条第二款,要求新洲集团在90天内配合中信保提供相关证据材料。
“我们并没接到任何俄罗斯方对我企业负责人这方面的刑事调查通知书,这叫我们怎么自证清白?”傅建中告诉记者,“过去五年,我们已经陆续向中信保方面提供了117份、共计444页的书面证据,以及相应的录像、录音证据,甚至还有黑龙江省和浙江省政府部门的调查报告,但中信保都认为证据不足。”
中信保方表示,无法理赔主要原因在于新洲集团并不能证明其损失原因是属于保单规定的应赔付情况。“我们公司之前也外聘国内环球律师事务所和俄罗斯Russin &Vecchi LLC律师事务所联合到哈巴当地进行了调查取证。”
调查形成了一份关于木兴公司事件的调查报告。该报告提供了多方证据,来证明这项投资在俄罗斯出现问题,是因为木兴林场自身的经营违法问题。
但记者获得的一份欲证明新洲集团涉案的材料“关于提起刑事诉讼并组成侦查组进行预审决议”中看到,该决议的对象一栏是空白的,既没有哪家公司的名字,也没有某个当事人的名字。因此,新洲集团认为,这样的“证据”不足以证明该公司在俄罗斯存在违法经营行为。
亿元保险赔款拉锯战
2006年,双方签订的《保险明细表》第9条约定的承保范围是:征收、汇兑限制、政府违约。《保险合同》第三条规定的征收情形系指“东道国政府采取国有化、没收、征用或未经适当的法律程序的行为,剥夺了被保险人或项目企业对投资项目的所有权和经营权;或剥夺了被保险人或项目企业对投资项目资金的使用权和控制权,直接导致项目企业不能按照《贷款协议》偿还本金和利息,且东道国政府上述征收行为未给予及时、足额和有效的补偿的行为”。
傅建中认为,这是他们在俄罗斯遭受的非法的政治风险,符合向中信保理赔的条件。“只要启动国际仲裁委,我会将手头一切证明俄方政府机构非法强拍强卖的证据呈现在两国专业人士眼前。”
记者获得一份承保此项目的单号为IOA2006009的“海外投资(债权)保险单”。
被保险贷款是指新洲集团以股东贷款的方式向木兴公司提供1.56亿元的股东贷款,贷款年利率为6.39%。最高保险金额是2946万美元,当期保险金额2946万美元;赔款的等待期为汇兑限制自损失之日起连续180天;征收限制自损失之日起连续180天,违约自损失之日起连续180天。
最高赔偿金额2651万美元,初始保险期限自保单签署之日起3年,承诺保险期限自保单签署之日起11年。
傅建中就此请求裁决被申请人赔偿申请人海外投资(债权)保险赔偿金额逾亿元。
但中信保方面称,该项目并非“拒绝理赔”,但仍需要新洲集团提供证明。目前有三个方面可以解开这个僵局,一是仲裁委裁决,二是国家发改委出具相关证明,三是等待中俄双方仲裁俄罗斯系列行动的合法性。
去年12月8日,新洲集团向浙江商务厅提交申请报告,要求中俄双方根据相关协定条例,组建国际仲裁委,裁定俄罗斯此前对这项投资的系列罚没程序是否合法。
这不仅是傅建中这场境外投资的维权行动,更成了是否能解开境内亿元保险理赔僵局的关键一招。
这不会是一条坦途。一是看中俄双方是否确定成立此事的仲裁机构,接着才是仲裁结果。目前,此报告已由浙江省政府上呈国家商务部。(李伊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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