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亿元保单组合详解:与遗产税挂钩太牵强

2013-01-05 09:57    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深圳要试点遗产税的传言一出,真真假假的大额保单也不绝于耳。

  2012年11月25日,深圳市委常委、统战部长张思平在一次公开论坛上透露深圳市在收入分配方面的十大改革思路,其中第十条是调节高收入,并说“如果国家要搞试点,深圳可以试点遗产税”。

  此后有报道称,在遗产税传闻公开后,深圳就出现了一张趸交保费1.03亿元、一张年缴保费2680万元(3年期)的巨额保单。到保险公司咨询相关保险事宜的人明显增多,甚至有人贷款买保险。

  不过,对于保费过亿的巨额保单,包括平安集团在内的深圳多个险企均予以否认,“保额过亿的有,保费过亿的还没有听说过。”

  2012年下半年,平安人寿深圳分公司确曾签下一单过亿保额的巨额保单,在平安集团内轰动一时。中国平安表示,这创下迄今为止中国平安人身风险保额最大的保单纪录。

  亿元保单安排样本

  出于对客户信息保密责任,中国平安仅透露亿元保单投保人是深圳的一名私营企业主,拥有多家公司。其保单组合是鑫盛12保额2000万(分红险),保额300万的重疾,附加重疾豁免,附加保额6900万的意外险,附加残疾4000万,意外医疗10万。其中有些保额属于重复豁免,因此不能简单叠加。而扣除相关豁免后,其总保额为1.09亿元,合计首年保费102万元。

  在寿险业浸淫长达16年的平安人寿保险代理人吴学军说,“和遗产税挂钩,太牵强了。”和普通人追求保障中兼有收益不同,高净值人群很难接受买保险做投资,他们更看重的是“把资产安全地传承下去”及“隔离风险”。吴曾是平安人寿全国代理人中业绩第一,已卖出的寿险保单保额达2.5亿元。

  吴学军说,他有位年缴300万元保费的客户,“但中国的富豪们并不看重避税,他们普遍的想法是等中国有了这个税种以后再说,现在的主要目的是保全资产。”

  在保全资产上,寿险确实格外重要。国际认证财务顾问师(RFC)史军举例说,他的一位客户曾要拿出2000万元要他规划。对于富人而言可以拿出2000万的人应该不在少数,可以让这笔钱透过科学的规划照顾到自己和孩子两代人的生活。

  史军为他安排如下:首笔670万用于缴纳第一期分红险保费,余下1330万的一半各买了两个投资基础建设的信托产品,一个一年期,一个两年期。这两笔信托到期后再分别缴纳第二期和第三期的分红险保费。“仅此一项,就给客户增加了100多万的收益。而在他55岁到80岁之间,每年都将有70万元的现金收入补充养老。”

  在客户身故后这笔钱会由两个孩子继续领取,每人每年可领取35万做为应对日常生活的现金流规划,当两个孩子60岁时,每人还可以一次性取出1000万元做为养老金。

  平安的营销员表示,超级大单签下后在营销员队伍里很轰动,最开始平安还想为签下此单的业务员召开表彰大会,后来低调取消。

  因为考虑到资产保全和避债,高端客户在购买高额保单后并不愿让外界知道。因此各家保险公司对客户信息的保密措施极为严格。除了最高保额的单件保单是多少钱,有多少位年缴保费超过百万的客户外,保险公司对VIP客户的信息讳莫如深,甚至超过银行。

  除了需经保险公司的生存调查等核保程序外,投保高额保单是否需要得到监管部门的批准?深圳保监局回应称,高额保单无需在保监局备案,但因有反洗钱的要求,人身保险保费超过20万需向人民银行相关机构报告。

  并非所有保险都能避税、避债

  这几年大额保单增长较快的根本原因是财富增长,还有一个就是富豪对资产安全传承的担忧。根据平安人寿深圳分公司的统计数字,2012年1至6月份,人身险保额在100万以上的保单共有463件,比去年同期大增85.2%。

  “在经济形势不好的情况下,高收入阶层对于自身的安全保障更加关注。”平安相关人士对此分析说。

  由于2012年经济环境不理想,保险的保障功能进一步凸显,相比往年热销的分红险等新型投资理财险种,更注重保障的人身险2012年销售增幅最大,尤其是保额在百万元以上的高端意外险更是剧增。

  对于平安人寿的亿元保单中有一大部分是意外险,独立保险理财规划师许益希称,普通人购买高额意外险并无必要。意外险属于消费型的保险,当年投保当年有效。意外险的特点就是因为发生几率低,保费也比较低。但是收入高的人群购买时因为认为自己发生意外的概率较大,需要很高的赔付才能让受益人维持以前的生活水准。

  对于大额人寿保单频出的现象,部分业内人士解读为保险的“避税避债”功能,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只有人寿保险才具有此功能,而投连险、万能险等投资账户部分仍然被视作理财产品。而保险的避税主要是指规避高额遗产税。目前国内尚未有遗产税,只是于2004年公布了《遗产税暂行条例(草案)》。

  《保险法》第二十三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保险人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义务,也不得限制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取得保险金的权利”;《公司法》规定,“人寿保单不纳入破产债权”;《个人所得税法》中关于遗产税的条款也明确规定,“保险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且不能随意质押”。

  广东同福事务所律师宋振华提醒,法律保护与生存保障密切相关的保险,例如社会保险、保障性强的寿险;而投资理财型的保险因为具有很强的投资特性,和生存保障关联不大,在发生债务纠纷时是有可能作为资产查封或者冻结的。

  除社保基金外,2004年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指出不能冻结查封的8项财产中,并未专门列出保险资产。

黄向军

  本文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作者:包慧

责编:卢一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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