险企自主制定条款费率

2012-10-30 10:21    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如果要对中国保险业当下最受老百姓关注的改革措施进行排名,车险改革无疑是排名最靠前的举措之一!无论是代位求偿制度在各地的试点,还是车险示范条款的推出,交强险对外资的开放……2011年底开始的车险改革一步步走来,牵动众多车主的神经。

  目前本轮车险改革的相关举措仍在积极推进中,这次改革是否会成功,需要以史为鉴。2003年,首轮车险费率市场化改革在全国推行,各财险公司实行自主开发厘定的车险条款费率,但大规模的恶性竞争使全行业陷入亏损,改革戛然而止。

  从2003年初次车险改革推行,到此次重启,恰好十个年头。本轮车险改革将为车主带来哪些好处?带着这些问题,本期《每日经济新闻》(以下简称NBD)特别策划了“车险改革十年”的专题,特邀保险公司、业内专家学者一一为您解读。

  首轮改革不具备基础条件

  NBD:2003年前后的车险改革被很多人理解为失败,您觉得原因是什么?

  王绪瑾(北京工商大学保险系主任):我个人觉得那次改革不能叫失败,虽然现在只有A、B、C三套条款,但并不是只有一家公司条款,所以不能称之为失败。十年前我们曾经试着对车险条款进行改革,这种改革是必要的,因为保险产品也是一种商品,保险费率也是一种价格,保险在市场营销中的产品策略、价格策略等,当时这样做是对的。当时一个重要的进步是各家公司自己制定了条款,其对产品和价格的多元化起到了一定作用,给消费者提供了更多的选择,但其面临的一个问题是所有者缺位的问题没有解决,当然这个问题不只是保险业面临的问题,也是当时国民经济面临的问题。2003年保险公司数量还比较少,而市场化的基本条件是市场经济,所以那次车险改革碰到的难点就是当时的市场经济制度还不完善。

  王晔 (华农财险公司精算责任人):2003年前后那次改革没有成功主要是因为当时改革基础不成熟,那时还没有交强险,而且当时的汽车保有量也不是特别大。目前,汽车保有量已突破1亿辆,整体来说数量已经够大,同时各家公司经过多年经营,也熟悉了车险运行的全套流程,包括车险定价、承保以及理赔等整个业务链条。区别于上一次改革,首先,这一轮车险改革只有几家满足条件的大公司有自主定价权,并不是2003年那样所有公司都可以自主定价,我们很支持保监会的改革步骤,首先向部分公司开放自主定价,然后再循序渐进地放开其他公司的自主定价。

  此轮改革车主将得到更多实惠

  NBD:相比之前的车险改革,本轮车险改革有哪些值得期待的地方?

  王晔:这次车险改革的影响很大,由于现在车险的部分板块存在风险与保费不对称的问题。现在交强险亏得比较厉害,但是分区域来看的话,有的省份是赚钱的,有的省份又是亏钱的,也就是说交强险全国统一定价存在改进的空间。商业车险也存在这样的问题,比如说行业多家公司亏损的营运货车险,其风险与保费就不对称。再具体到车损险,大多数公司也是属于亏损状态,但是商业三责险却是盈利的。如果这次车险改革保险公司能把价格算得比较合理的话,很多私家车车主将会受益。

  严辰辉(苏黎世保险北京分公司理赔负责人):车险的改革将会一次比一次好,总体来讲车主将得到越来越多的实惠。

  王绪瑾:这次改革有一定的进步,但最值得期待改革的还是要解决所有者缺位的问题,要实现经济成分的多无化,要有民营经济的进入,市场经济的基本要素适当完善,尤其解决所有者缺位的问题,为其自我负责创造条件。其次我们应该尽快地建立一个汽车碰撞中心,由中国保险行业协会牵头,这样可以为我国车险的费率厘定奠定数理基础,提供基础数据。汽车碰撞中心有三大好处,第一是为车险条款费率提供车险定价的数理基础,车险基础数据的完善。第二是企业内控的完善问题,解决所有者缺位的问题。此外还有保险公司员工的专业化问题,由于车险条款费率市场化了,如果其专业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不达标的话,出现问题会比较严重。从保险行业来说,行业自律公约能不能发挥真正作用,这里面也就包括能不能有汽车碰撞互不追偿协议?也就是我们常常说的 “互碰自赔”。由于现在代位求偿的成本比较高,那么我们能不能采用 “互碰自赔”,而且这个“互碰自赔”不要有额度有限制,重点解决车损险的问题,当然如果遇到了三责险的问题则是另外的问题。最后就是监管部门了,监管部门更应该从偿付能力等大方向来把握,一些具体的工作可以由行业协会和保险公司来具体实施。

责编:卢一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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