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监会:存在风险险企降至11家 占总数10.6%

2012-10-22 09:05    来源:中国广播网

  保监会日前披露了今年第二季度保险公司分类监管评价情况,其中防范风险能力较弱的“风险较大”的C类公司和“风险严重”的D类公司数量呈下降趋势。第二季度,这两类公司合计11家,占保险公司总数的10.6%。

  据悉,保监会在2008年底建立保险公司分类监管制度,以风险作为评价体系的主要导向。通过全面评价风险状况,按照风险从低到高,每个季度将保险公司分为A、B、C、D四类,并分别实行针对性的监管措施。

  评价结果显示,2008年至今,保险业风险状况不断改善,一些长期存在的行业风险得到逐步化解。2008年第四季度分类监管第一次评级时,C类和D类公司分别为11家和5家,今年二季度则分别降至9家和2家。保监会相关负责人表示,伴随这两类公司赔付能力风险的化解,预计今年年内C、D类公司数量将大幅下降。

  此外,偿付能力不达标公司数量也在逐年下降。截至今年第二季度末,不达标公司的数量仅为2家,并已确定了偿付能力改进计划,目前正在实施中。保监会表示,下一步将改进分类监管标准和运行机制,将分类监管纳入第二代偿付能力监管体系“第二支柱”的建设规划,提高行业防范和化解风险能力。(北京日报)

责编:王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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