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保险业引入调解机制显成效
继8年前成立人民调解委员会后,2012年9月4日,上海市保险同业公会又有新举措,正式成立上海保险投诉中心。这是记者9月4日在上海市保险同业公会召开人民调解委员会8周年总结大会获得的信息。
上海市保险同业公会人民调解委员会2004年9月2日成立以来,依托业内专业力量及人民调解机制的优势,帮助保险消费者解决疑难困惑,化解矛盾,既维护了合同双方的权益,又妥善解决了纠纷,为维护上海保险业的稳定发挥了显著作用。据统计,截至2012年5月末,调解委共受理各类保险投诉11347件(起)。其中,通过电话受理6484件,通过来函、转办受理2718件,接待来访1563起;正式受理调解案421件,成功调解402件,未调解成功19件,调解成功率达95.48%。
作为一种尝试,在上海保监局和上海市黄浦区司法局的支持下,上海市保险同业公会成立了人民调解委员会,创造性地将人民调解机制引入了保险行业。
记者了解到,成立初期,调解委制定了《上海市保险同业公会人民调解委员会工作办法》。此后,又先后制定了《上海市保险合同争议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员办案守则》、《制作调解书的基本规范》等,保证了调解委各项工作有条不紊地开展。
另据上海保监局副局长李峰透露,鉴于保险投诉、调解工作的复杂性,上海市保险同业公会在秘书处成立了投诉、调解接待应急小组,以便充分利用保险同业公会涉及保险各领域的资源优势,及时化解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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