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有所养增保险新产品 沪明年初或首试税延养老

2012-07-04 09:53    来源: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7月4日电 继医保全国互认、研究弹性延迟领取养老金年龄之后,我国社会保障体制或又启新篇章。保监会副主席陈文辉在2012陆家嘴论坛上表示,税收递延型养老保险年内会有实质性进展。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金融所副研究员、保险研究所副主任田辉博士在接受中新网金融频道采访时表示,如果政府能够利用税收杠杆来刺激和扶持保险业的发展,将带来各方共赢的局面。

  另据上海证券报2日报道,论证了五年多的“个人税收递延型养老保险试点”方案,已于今年6月由上海市政府递交至财政部,从目前的沟通及反馈情况来看,于年内获批的可能性很大,且上海将是全国首个试点城市。预计,明年初首批税延养老保险产品有望面市。

  田辉博士表示,现代保险业发展已经进入一个瓶颈期,而保险业改革也将成为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的一个亮点,在这种背景下选择上海这个地区,又是以税收杠杆来刺激保险业发展,从这个角度来讲,“税延型”养老险试点获批的可能性还是比较大的。

  田辉说,如果政府能够利用税收杠杆来刺激和扶持保险业的发展,将带来的是一个各方共赢的局面。

  养老保险税收递延凸显“减负”效应退休后税负更轻

  对于养老保险税收实施递延,实质上是国家在政策上给予购买养老保险产品个人的税收优惠。考虑到这期间物价上涨因素,这一产品实际能起到个税“减负”作用。即使不考虑这期间物价上涨的因素,这一产品所起到的个税“减负”作用,还意味着迟缓缴税等好处。在国外,这种产品非常通行,可通过降低个人的税务负担,鼓励居民购买养老保险。

  假设一名30岁的普通工薪阶层,其工资计税金额(扣除三险一金等税前列支项目后)为10000元,如其每月购买700元税延型商业养老保险,根据其收入所对应的20%最高税率来计算,税延政策使他延后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为每月140元,一年即为1680元。30年后该人达到退休年龄,从个人账户支取商业养老金,根据30年后起征点及税率进行缴税,由于退休后的收入通常不会高于工作时的收入,因此退休后缴纳的个人所得税通常较低,再扣除通胀因素,税收负担就更轻了。

  “税延养老”舒缓养老财政压力弥补养老资金缺口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金融所专家朱明方在接受中新网金融频道采访时表示,“税延型”养老保险的试点及发展,必将对弥补养老资金缺口起到积极的作用。

  从短期来讲,个税递延型养老保险的实施,即个税的缓期缴纳,势必会减少财政收入,但实施这项公共政策后,保险公司会随着业务量和营业额的大幅度增长,上缴的营业税和所得税也会大比例增长,显然,这项政策可以间接地通过保险公司所增加的税款来弥补个税减少的那一部分。

  据权威人士的测算,当期延迟纳税1元,就可以建立20元的养老保险基金,因此,该制度的启动,不但可以舒缓我国养老的财政压力,而且也有助于提升整体养老保障体系的内在品质。

  中国社科院世界社保研究中心主任郑秉文表示,我国的养老保障体系现状是基本养老独大,养老保险体系发展不平衡。这次税延养老保险方案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可以缓解这种失衡状况,但是这个缓解程度是十分有限的。但它标志着我们国家开始重视养老保险制度当中的市场化因素,标志着一个新的方向的开始。

  “税延养老”利好保险相关行业及资本市场

  “税延型养老险发展,首先对利好保险业,特别是寿险行业。”田辉说。“目前我国养老体系中个人商业养老险的力量还很薄弱,税延型养老险将极大地刺激养老险第三支柱的发展,从而弥补养老体系的这一个短板。如果政府能够通过税收激励来扶持商业养老险的发展,它将真正成为整个养老体系的支柱之一,而不仅仅是一个补充。”“在国外,税收激励是商业养老险一个非常重要的驱动”田辉说。据保险公司内部测算,试点将为上海带来年均逾100亿元的保费增量。若将来向全国推广,则将为全国保费增量提供不竭动力。

  “其次,税延型养老险如果最终获批,将意味着政策导向对保险业发展的扶持,”田辉表示,“这将很大程度上吸引投资者的眼球,增加投资者对保险相关行业的信心,从而促进广大民间投资向保险业投入。甚至投向养老保险相关实业建设,如养老基地、社区设施、疗养院建设等。”

  “作为一个长期培育的机构投资者,证券业将迎来重大利好。”田辉对记者表示。目前,“第一支柱”、“第二支柱”所带来的资金,都已在资本市场展开投资运作。按照业内人士的预测,作为商业性险种的“个人税收递延型养老保险产品”,在投资运作方面与企业年金可能相似,由此也会相应为资本市场带来可观的资金增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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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前,中国养老保险有三层体系,作为第一支柱的社会基本养老保险为税前列支;作为第二支柱的企业年金,总体税收优惠幅度非常有限;第三支柱的个人商业养老保险则全部为税后列支。

  所谓个税递延型养老保险,是商业养老保险的一种,指投保人所缴纳的保险费在一定比例之内,可以在个人所得税前扣除,将来退休后领取保险金时再补缴个人所得税,这有别于目前个人收入纳税后才交纳保险金的做法。(安利敏)

责编:王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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