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业转型需达成思想共识
过去三十年,中国保险业经历了产业从小到大、公司从少到多、产品从简到繁、经营从粗到细、监管从虚到实的发展脉络。国际经验表明,如此从小到大、从少到多、从简到繁、从虚到实的第一个跨越相对简单,而实现产业从大到强、公司从多到优、产品从繁到好、经营从细到精、监管从实到准的第二个跨越则艰难许多,但中国保险业也必须迈过去。不过反观目前我国保险业现状,创新能力不足、销售误导等问题非常突出。缘何如此?是增长方式存在问题。
长期以来,我国保险业增长方式虽不合理却也有着“合理”的原因。一是经营规律使然。保险公司存在一种内在冲动,即规模越大、标的越多,对风险的控制能力就越强。二是供求规律使然。逐渐脱离计划经济庇护的企业、家庭和个人,在没有了从“摇篮”到“墓地”的全程保护之后,必然要找到一种新的保障方式,社会对保险业较高的要求与保险业自身的弱小形成了巨大的反差,这种反差使保险业有一种强烈的社会使命感和责任感,即要迅速做大、做强,提供更多的产品以迅速收窄供需矛盾。三是竞争规律使然。上世纪八十年代初当我国保险业开始发展的时候,就面临着来自欧美发达保险市场上大公司的竞争,由于无法与之抗衡,继而产生了强烈的扩张冲动。四是激励机制使然。我国保险业发展伊始,对于保费要求较高,只有保费达到一定规模才允许开设分公司,这就导致各公司只能围绕着保费转,这就不难解释目前以市场份额论成败、以保费论英雄的现象。五是路径依赖使然。保险业是整个中国经济的组成部分,而中国经济属于外向型、粗放型,保险业作为其中一个部门不可能独善其身。
与三十年前相比,目前我国保险业发展的动力和增长的基础发生了变化,保险业的转型也存在客观的必然性,但这种转变并非自然而然就能达到,仍需包括监管部门、保险公司、学界在内的全行业在四个方面达成共识。
在定位方面,从宏观角度来看,保险制度是市场经济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没有完善的保险制度就没有完善的市场经济。从中观角度来看,保险业是市场经济条件下风险管理重要的手段,要提升其风险管理的话语权,而不是去跟银行、证券、基金等争夺金融话语权。从微观角度来看,保险行业专业化是非常重要的,做好专业化是公司发展的第一步。
在创新方面,保险创新包括很多方面,其中最重要的是产品的创新和风险管理模式的创新。如今各保险公司都在研发新产品,但值得注意的是,保险产品创新一定是基于可保风险的创新,如何确定可保风险的内涵和外延是极大的挑战。因为,从定性来看,产品创新面临着消费者对于风险保障的全方位要求和供给者必须有选择性的承保之间的矛盾;从定量来看,新产品开发需要对风险的性质有清楚的把握才能定价,由此导致的时间滞后与创新产品的迫切性之间也存在矛盾。在风险管理模式创新方面,原来的模式是从消费者处购买和保留风险,而现在的模式是购买、保留、出售,因为有些风险需要出售,关于未来的模式,有人提出是购买、保留、出售和交易,如何交易风险、购买哪些风险、转移哪些风险、出售哪些风险,这恐怕是需要保险行业仔细研究的重要课题。
在竞争方面,中国的保险市场从来就不缺竞争,甚至可以用“惨烈”来形容中国保险市场多年来发展的状况,这种竞争主要集中在价格方面。既然不缺少竞争,我们应反思的是中国保险市场需要什么样的竞争。目前,我国保险市场竞争的层次、手段、能力都十分欠缺,如何提高竞争能力,加强深层竞争力,是保险业需要达成的共识。
在监管方面,对于保险公司而言,良好的增长方式并不以规模和保费论英雄,而要看承担风险的能力。因此,对于监管层来说,偿付能力是监管的核心。监管者应该伸出扶植之手扶植一家企业的发展,为市场提供一个合理、规范的竞争环境,防止滥用干预之手、斩断掠夺之手,这样才有利于保险市场达到一个良性循环的局面。
(北京大学经济学院院长孙祁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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