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07月10日 17:36
来源:映象网
犯罪嫌疑人骗钱购买的豪车
映象网快讯(记者 巫晓 文/图)如今随着校园贷的发展和普及,一些不法分子利用“校园贷”诈骗的情况也开始出现。
7月10日,记者从登封警方获悉,今年3月份开始,登封警方打掉一起盗窃案中发现了一起利用校园贷进行电信诈骗的系列案件,该案件诈骗范围涉及河南郑州、河北秦皇岛、辽宁沈阳、山东烟台等全国二十多个省市,受害人达数百人,而且都是在校大学生,涉案金额高达700余万元。
盗窃室友支付宝只为偿还“校园债”
2017年3月29日,登封警方接到某高校一学生报警称:她支付宝内的4000余元被盗。经侦查,警方迅速锁定嫌疑人是被盗人同寝室的学生王艳艳(化名)。到案后,王艳艳如实供述了自己盗窃室友支付宝内4000元钱的犯罪事实, “其实,我偷室友的钱真的是有苦衷的。”王艳艳向民警诉说。
“2016年7月我经同学介绍得到一份兼职做代理的工作,做代理的时候被郑州创途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利用招聘校园代理的方式引导我在“惠分期”、“分期乐”“爱学贷”等第三方平台贷款,以此骗取了我18000元钱,现在我每个月要向贷款平台还款500多元钱,我只是一名在校大学生,本来是想挣点“外快”,没想到却“挣”来每个月500多的“外债”,迫于还款的巨大压力,实在是没办法才选择了这样做。”
了解情况后,登封警方敏锐的意识到这是一起以招聘校园代理,利用“校园贷”进行诈骗的案件,同时得知与王艳艳有同样被骗遭遇的大学生还有很多,遍布全国多个省市。
受害人主要是在校大学生,而且人数多,社会危害大,影响恶劣,登封警方立即专案专办,对该案展开调查,于3月 29日当天对王艳艳被诈骗案立案侦查。
诈骗团伙与学生签订聘书
以“免费手机”为诱饵 诱导学生进行校园贷
经过民警调查后发现,王艳艳口中所说到的“郑州创途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是以“做兼职代理免费送工作手机”的名义吸引在校大学生做公司的代理,许诺每月可得500元的底薪+每推荐一人200元的提成。
学生同意做兼职后,公司便会有该公司其他工作人员“指导”学生以个人名义在“惠分期”、“名校贷”等公司指定的第三方贷款平台办理指定数额的分期贷款,或者在分期购物平台让学生购买公司指定的电子产品。而贷款和分期购买的电子产品每月的月供正好与公司提供的底薪相一致,学生拿到贷款和产品后便会被要求将贷款和产品寄回公司,而学生被骗贷后的代价就是公司会发给学生一部低价值的手机,也就是所谓的“免费送工作手机”。
大部分学生都会天真的认为“底薪=月供”,是用公司的钱还贷款的钱。然而这些学生在公司发放1至2个月的工资后就会被公司以种种借口克扣或停发工资,如有异议就会被公司管理直接除名。
底薪没有了,学生就得自己偿还第三方贷款平台贷的款或分期购买的公司指定电子产品的钱,逾期未还的还会受到第三方平台的恶意催款信息,这对于没有任何收入的大学生来讲无疑是精神和经济上的双重压力。
与学生签订的加盟协议书
犯罪分子欲妄“销声匿迹” 警方使其“原形毕露”
分析案情后,民警对此案迅速展开了调查。但调查发现,为方便管理所建的QQ群、钉钉群都已解散,只剩下当初介绍工作的“冒姐”一人。为了尽快找到更多有价值的线索,民警通过王艳艳建立了维权群,将所有的受害人通过口口相传加入到该群内。同时,警方到位于郑州市某大厦的“郑州创途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进行调查,发现该公司已空无一人。经过深入调查,发现犯罪嫌疑人冒某常用收发货的地址在江苏省如皋市,该地址也正是其户籍所在地,为尽快将嫌疑人抓获归案,2017年4月26日,民警奔赴江苏省如皋市对犯罪嫌疑人进行抓捕。
在如皋市警方的配合下,民警查到冒某与张某是夫妻,张某名下有一辆轿车,如皋警方对张某的车辆进行了布控。2017年4月28日下午14时左右,警方发现该车在如皋市小吃街附近出现。获此信息后登封警方迅速在该小吃街附近区域展开排查,并于当天下午在一小区内发现该车,并随之将犯罪嫌疑人张某抓获。
张某到案后,如实供述了自己和妻子冒某伙同刘某、于某等人以招聘校园代理,利用校园贷诈骗大学生的犯罪事实,所得赃款均用于购买豪车、房产及高档奢侈消费。
接着冒某、刘某等六名犯罪嫌疑人相继被抓获归案。该案件诈骗范围涉及河南郑州、河北秦皇岛、辽宁沈阳、山东烟台等全国二十多个省市,受害人达数百人,而且都是在校大学生,涉案金额高达700余万元。
目前,该6名犯罪嫌疑人已经登封市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案件还在进一步审理之中。
警方提醒,当前校园贷作为新兴平台出现在公众视野,在带来方便的同时也伴随着风险与隐患。在校大学生为超前消费在贷款平台贷款的行为更是不提倡的,一旦贷款逾期未还不仅会给自己造成经济和心理负担,还会影响自己的信用度,当自己的信用度染有污点时未来贷款、买房、出行将都会受到影响。(线索提供人:袁梦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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