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0月14日 12:00
来源:映象网-私家车广播
很多人还不知道,在今年8月29日,我国刑法修正案(九)在全国人大会议中通过,按照规定,该修正案将自今年11月1日起施行了!其中的部分新规定,你一定要看清楚了,第一条很多人就容易犯错……
超载或超速!
入刑首先,你要知道,在公路上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构成犯罪。什么概念? 在公路上开斗气车,不出事故还好,一旦出了事故,极有可能构成犯罪。而醉酒驾驶的就不必啰嗦了,抓住就是犯罪。 本次修正案新增两项入罪罪名开校车或客车的师傅,严重超员或者严重超速的,不论是否有事故,一旦被交警发现或被摄像头拍下,即构成犯罪。校车客车司机师傅们,慎重啊! 刑法第133条,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而且将从重处罚: 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违反危化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另外,伪造、变造驾驶证、行驶证、身份证等行为一样入刑;而使用伪造证件的则也有可能入刑。
学霸替学渣考试作弊!
入刑替考,有的为义气,有的为钱财。但是,刑法修正案(九)推出后,无论是学霸也好还是学渣也好,替考都将构成犯罪。还是老老实实地学习吧,莫要偷鸡不成蚀把米,把自己的大好青春辜负进去了!刑法第284条,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为他人实施前款犯罪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试题、答案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幼儿园幼师虐待小朋友!
刑法修正案(九)出台后,幼师若再有此类行为,仅仅失掉工作可能不够,还会面临牢狱之灾;幼师被判入狱还不够,幼儿园以及幼儿园主管人员也将面临刑事处罚。刑法第260条,虐待家庭成员,情节恶劣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对未成年人、老年人、患病的人、残疾人等负有监护、看护职责的人虐待被监护、看护的人,情节恶劣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用微信编造、传播虚假信息!
如今,朋友圈的信息量相当大。一条热点信息经常被无数次转发,动辄几万十几万的点击量。可笑的是,很多人对信息不加甄别、不加思考就盲目转发。而别有用心编造虚假信息的人现在危险了,你有可能构成犯罪!刑法第291条,……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当事人辱骂、威胁法官?
浙江金华婺城区法院法官因当事人的丈夫威胁要对其孩子不利,怒打威胁人,结果在网上引起轩然大波。当事法官也委屈地受到相应处罚。刑法修正案(九)一出,法官们的春天来到了!以后,再有任何人敢侮辱、诽谤、威胁法官的,一律构成犯罪!刑法第309条,有下列扰乱法庭秩序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聚众哄闹、冲击法庭的;
殴打司法工作人员或者诉讼参与人的;侮辱、诽谤、威胁司法工作人员或者诉讼参与人,不听法庭制止,严重扰乱法庭秩序的;
有毁坏法庭设施,抢夺、损毁诉讼文书、证据等扰乱法庭秩序行为,情节严重的。
撒泼耍赖打警察
网上经常有新闻,这儿的警察被咬了,那儿的警察被揍了。既然法官们的春天来到了,警察们的春天还会远么?刑法第277条,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医闹维护权益
医闹是社会关注热点,也是政府管理的痛点。政府在面临医闹者时经常无法下手,不知如何解决。这次,刑法修正案(九)明确医闹入刑。刑法第290条,聚众扰乱社会秩序,情节严重,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和教学、科研、医疗无法进行,造成严重损失的,对首要分子,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对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多次扰乱国家机关工作秩序,经行政处罚后仍不改正,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多次组织、资助他人非法聚集,扰乱社会秩序,情节严重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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