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07月03日 10:39
来源:映象网-私家车广播
根据相关部门统计,近些年电动车引起的火灾时有发生。火灾起数、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逐年上升。其中,充电时发生电动车相关火灾的占八成以上。
今年3月25日,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省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河南省消防条例>的决定(草案)》。规定“居民住宅区的建设管理单位或者物业服务企业应当统一规划和设置电动自行车、电动三轮车存放和充电场所,并加强管理。居民不得在居住建筑物的公共走道、楼梯间。门厅内存放电动自行车、电动三轮车或者为电动自行车、电动三轮车充电”。
同时,在法律责任一章还规定:在公共走道、楼梯间、门厅为电动自行车、电动三轮车充电,拒不改正的,处以200元罚款。
(堂主我觉得应该先罚那些不建设公用充电棚的物业公司)
此外,今年6月初,郑州市公安局、郑州市城乡规划局、郑州市建委、郑州市房管局、郑州市民政局共同发文要求从6月6日起,全市所有已经投入使用的小区都要建设电动自行车充电棚,小区的管理单位或者物业服务企业为建设责任主体。
全市4000多个小区,今年11月底前,一半的小区要建成电动自行车充电棚。明年年底前,所有小区都要建成。
近年来因电动车着火引起的事故:
2014年6月9日凌晨,国基路与丰庆路交叉口的园田花园小区,电动车着火引发火灾,1辆汽车、11辆电动自行车和3辆自行车被烧毁,无人员伤亡,疑因私拉电线充电所致。
2014年5月26日凌晨,黄河路与经五路交叉口一小区,一居民在楼梯口给电动自行车充电时着火,3辆电动自行车被烧毁。
2014年2月20日凌晨,三全路东岸尚景小区,一居民私拉电线在给电动自行车充电时起火,烧毁两辆电动自行车。
2014年1月11日晚10点半左右,兴华北街2号院,电动车充电时引发火灾,2辆汽车被引燃,14辆电动车被烧毁。
2013年11月28日凌晨,德济路9号院电动车棚起火,200余辆非机动车完全烧毁,只剩下铁架子。
2013年6月11日凌晨,违规给电动自行车充电,后河芦村一栋5层民房发生火灾,2人死亡,11人受伤。
2011年4月27日凌晨,私拉电线给电动车充电,陈寨村一居民楼突发大火,1人死亡、21人受伤。
2011年2月24日,私拉电线给电动车充电,嵩山路二环支路交叉口附近中铁七局家属30多辆电动车被烧成废铁。
2011年1月13日,农业路5号院电动车充电引发火灾,车棚内约50辆电动车和自行车被烧毁。
(数据摘自同城媒体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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