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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土地确权那些事,看完一切都懂了!
  • 2016年06月28日 11:10

  • 来源:映象网-1074绿色频道

  土地确权,是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文件精神,以经营规模适度为目标促进粮食增产与农民增收;以尊重农民意愿为前提引导土地规范有序流转;计划用5年左右时间基本完成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

  1、大家问的最多的一项是,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用处?

  市场经济的基础是产权制度,确权则是建立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的现代农村产权制度的基础和前提。是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的重要保证。通过《物权法》要求登记,能够依法落实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物权权能,为农民通过入股、抵押、担保和流转等形式,增加财产性收入畅通渠道。

  2、土地确权登记流程是什么?

  (1)对土地调绘勘测

  (2)张榜公示

  (3)登记颁证

  (4)归档管理

  3、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登记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1)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姓名(名称)及基本情况(性别、出生年月);

  (2)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名称和编号;

  (3)承包经营期限和起止日期;

  (4)发包农村土地的集体经济组织名称、土地区位、土地面积、土地用途;

  (5)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变动情况;

  (6)核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的机关及日期;

  (7)其他应当注明的事项。

  4、对外出务工未归承包户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如何进行登记?

 

  对外出务工经商农民的承包地,本人不愿耕种的可以依法进行流转,但其承包经营权仍受法律保护。除非本人提出书面申请自愿放弃承包权,否则任何组织和个人均不得剥夺或限制其承包权。已经收回或调整其承包地的,原则上应立即退还。不能立即退还的,要依照有关规定、区别不同情况进行妥善处理。

  5、哪些家庭成员属于共有人,需要登记在证书上呢?

  如果你是出嫁女

  出嫁女在娘家取得承包地,在婆家未取得,或出嫁女在娘家和婆家均未取得土地承包权,那么,出嫁女应登记在娘家还是婆家的权属证书上呢?

  答:确权登记人口,以现有家庭人口为准。如果出嫁女在娘家取得承包地,在婆家未取得的,或娘家婆家都未取得的,出嫁女可选择登记在娘家或婆家权属证书上,但只能登记在一方,不得重复登记。

  如果出嫁女在娘家取得承包地,娘家人全家人口均已死亡的,出嫁女可享受承包户权益,娘家的土地应登记在出嫁女名下。

  如果你家有新增人口

  我国土地承包法规定,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人口增加了,承包土地不能调整。但作为家庭成员的新出生人员,是否也应登记在这次确权登记的新权属证书上呢?

  答:二轮承包期内的新增家庭成员,虽没有承包地,但也一并作为共有人,登记在新的证书上。

  如果你家全家迁出

  承包期内,承包户全家户口迁入城镇,且户口转为非农业,但目前他们仍有承包地,此次是否要给这部分人群确权登记且颁发证书呢?

  答:土地承包法对此规定,全家户口迁入到未设区的城市,他们仍能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承包地不需要退还给村集体,因此,此次登记,应根据承包方的意愿,给予确权登记颁证。

  已经进城工作

  农村子女,考上大中专院校,毕业后留在城市,且个人户口迁入城市,他们中有的在小企业打工,有的进入了政府、事业单位工作,但他们在老家仍有承包地,他们应不应该登记在新的权属证书上呢?

  答:农民子女大中专院校毕业后,考取了国家机关、事业、国企等单位,他们已不是原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不能再作为共有人登记。如果毕业后在小企业打工或自谋职业,工作收入不稳定,为体现承包土地的基本保障功能,可作为共有人确权登记。

  离婚夫妻

  双方离婚后,双方达成了承包地分割协议,两人都分到了承包地。之后女方再婚嫁到外地。这种情况,该如何确权登记呢?

  答:双方离婚后,女方再婚,不论嫁到哪里,只要当初田地分割清楚无争议的,就应按家庭分割后土地协议登记确权,如果双方有争议的,等调处好后再确权登记。

  大学生

  承包户家子女考上大中专院校,且户口转到学校,在校期间一般以集体户性质管理,他们是否也应登记在权属证书上?

  答:有关法规规定,大中专学生仍然以农村家庭经济收入来源为其基本保障,仍然是原家庭承包人口,有家庭成员资格,应登记在原家庭户中,但要在备注栏中予以说明。

  其他

  现役军人 农村入伍的义务兵和初级士官,复员后回农村,地方政府不负责安置,仍然具有原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应该登记在原家庭户中,但要在备注栏中加以说明。

  五保户五保户死亡后无继承人,其生前出于赡养、医疗等原因,其承包地由亲属或他人种植的,可维持原种植现状,但不予代种人确权登记。

责编:农村广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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