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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工收入增幅加快是发展之必然
  • 2012年03月27日 19:08

  • 来源:《农民日报》

  前不久,来自中国企业家调查系统的调查报告和中国人民大学发布的今年第三季度《中国宏观经济分析与预测报告》均显示,自进入今年以来,我国农民工工资增长水平首次超过了城镇居民收入增长水平。据国家统计局的数字显示,从1998年到2009年的12年中,每年的农村居民人均现金实际收入增速一直低于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不过,今年上半年的情况有些不同。2010年上半年农村居民人均现金收入、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达到3078元、9757元,分别增长12.6%、10.2%;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分别为9.5%、7.5%。因此无论是名义还是实际收入,农村居民同期收入增幅比城镇居民收入增速要快。笔者以为,农民工收入增幅加快实乃发展之必然,这其中既有随着我国经济不断发展而带来的农民工结构性供给不足的原因,同时也标志着我国工资形成机制开始从低端劳动力的生存工资法则向市场议价型机制的转变

  。

  据相关调查显示,自2004年“民工荒”爆发后,我国农民工工资结束了长期的停滞状态,进入了一个快速的上升通道。迄今农民工工资延续了6年的上涨态势,涨幅超过1倍,年均涨幅超过12.4%。同时,2010年,东、中、西部各区域的劳动力需求供给比均已超过正常繁荣时期95%的平均水平,达到历史最高水平。种种情形都表明,我国低端劳动力的供给已由总量过剩转向结构性过剩和结构性不足并存的局面。我国目前农业劳动力人数仍达3亿,其转移就业比重为40%,可以说农业领域仍滞留着大量的剩余劳动力。但即便剩余劳动力大量存在,也并不代表劳动力供给就像理论上所理解的那样具有无限弹性。这与农村劳动力的家庭分工有关,因为现在农民外出务工的机会成本在不断上升,务工地与家庭生活地点的空间分离使他们难以兼顾家庭内部的劳动分工。同时,现在我国农村留守劳动力是以妇女为主要群体的,她们承担着承包土地、赡养老人和抚育子女的责任,如果要继续转移,很多农户都将面临没有劳动力留守的情形。如果要再增加农村的劳动力输出,企业必须要以更高的工资作为补偿。这样,工资会随劳动力供给的增加而增加,而不是减少。

  农民工收入增幅提高开启了我国低端工资形成机制的变革,而这种变革将成为引领我国市场导向型经济结构调整的一个重要支点,为我国经济结构调整带来了新的契机。首先,工资形成机制的变革将带来我国收入分配格局的变化,从而启动市场化的收入倍增计划,并加速“收入-消费升级”效应的到来。这种变革必将改变我国工资占GDP比重过低和消费启动大大落后于同类国家的局面,从而加速推进消费升级。其次,工资形成机制变革将加速推行我国产业在区域上的“梯度转移”,并使我国产业在“加速性梯度转移”中实现产业升级。我国不同地区间,制造业部门的年平均工资呈现出显著差异,东部地区的平均工资要显著高于中部和西部地区。因此,综合考虑,在未来东部地区制造业转移方向的选择上,我国中西部地区特别是中部地区会是比较理想的移入地,而这必然会对中国制造业整体地位的维护和巩固起到一定的强化作用。再次,工资形成机制的变革有利于推进城市化进程。经济发展过程就是通过生产结构调整和就业结构变化促使人均收入水平不断提高的过程。工资形成机制变革有利于增加居民收入,增加农民工进城的机会,将进一步推进我国的城镇化进程,因为城镇化水平与城市人均消费水平正相关。目前农村居民消费水平仍然大幅低于城镇居民消费水平,更多的农民工进城成为城市居民,将有利于提高居民整体消费水平和城市化进程。

责编:张建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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