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明确2018年春节假期前后机动车限行规定的通知
2018年02月05日 17:04
来源:映象网-交通广播
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8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7〕12号)(以下简称为《通知》)和《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机动车限行措施的通告》(郑政通〔2017〕42号)(以下简称为《通告》),现将2018年春节假期前后的机动车限行规定通知如下:
依据《通知》中“春节:2月15日至21日放假调休,共7天。2月11日(星期日)、2月24日(星期六)上班。”之规定和《通告》中:“因法定节假日放假调休而调整为上班的周六、周日,按对应调休的工作日限行”之规定,2月11日 (周日)按周四限行规定,限行尾号4和9;2月24日 (周六)按周三限行规定,限行尾号3和8。
特此通知
2018年2月5日
责编:刘天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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