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07月29日 11:30
来源:映象网-经济广播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昨天下午3时在国务院新闻办新闻发布厅举行新闻发布会,交通运输部副部长刘小明和公安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等部门有关负责人介绍深化出租汽车行业改革和《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相关情况,并答记者问。
《指导意见》共分5章15条,从明确出租汽车行业定位、深化巡游车改革、规范发展网约车和私人小客车合乘、营造良好市场环境等方面,全面提出了深化出租汽车行业改革的目标任务和重大举措。
如今,
网约车已经和老百姓的生活息息相关,
国家公布的新政策,
究竟该如何理解?
网约车以后会不会涨价?
小编给你新政策当中的11条干货。
出租车
1、要合理把握出租汽车运力规模及在城市综合交通运输体系中的分担比例,建立动态监测和调整机制。
2、新增出租汽车经营权一律实行期限制,不得再实行无期限制;全部实行无偿使用,并不得变更经营主体。
3、既有的出租汽车经营权,在期限内需要变更经营主体的,依照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办理变更手续,不得炒卖和擅自转让;未明确具体经营期限或已实行经营权有偿使用的,城市人民政府要逐步取消有偿使用费。
4、对经营权期限届满或经营过程中出现重大服务质量问题、重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严重违法经营行为、服务质量信誉考核不合格等情形的,按有关规定收回经营权。
5、鼓励合理确定并动态调整出租汽车承包费标准或定额任务,现有承包费标准或定额任务过高的要降低。
6、严禁出租汽车企业向驾驶员收取高额抵押金,现有抵押金过高的要降低。
7、建立出租汽车运价动态调整机制,健全作价规则,完善运价与燃料价格联动办法。
网约车
8、鼓励巡游车通过电信、互联网等电召服务方式提供运营服务,推广使用符合金融标准的非现金支付方式。
9、网约车平台公司应具备线上线下服务能力,承担承运人责任和相应社会责任。
10、网约车平台公司要合理确定计程计价方式,保障运营安全和乘客合法权益,不得有不正当价格行为。
顺风车
11、城市人民政府应鼓励并规范私人小客车合乘发展,制定相应规定,明确合乘服务提供者、合乘者及合乘信息服务平台等三方的权利和义务。
为了让大家对这项政策有更加清楚地了解,小编给你放上一张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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