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匆匆2014(三):本年度的那些文化禁令
  • 2014年12月25日 13:57

  • 来源:映象网-经济广播

  2014年,我国文化产业领域出台了不少禁令新规。其中不乏广为大众认可的规定,例如禁止教师收礼,也有引来一片争议的禁令,诸如禁播部分美剧。现在,我们来回顾一下吧。

  荧屏“禁烟令”

  11月下旬,据国务院法制办公室网站消息,卫生计生委起草了一份有关控制公共场所吸烟的条例,内容包括禁止电视、电影、网络等大众媒体平台播放吸烟镜头。

  影视剧中的吸烟镜头应该被取缔。对此,媒体工作者们表示欢迎。

  中国国家版权局关停侵权美剧字幕组

  国家版权局11月底关停了国内最大字幕网站之一的人人影视及相关服务站点,同时关闭的还有同样提供字幕资源的射手网。

  广电总局禁止荧屏“网络用语”

  广电总局11月底发布一项通知,要求各类广播电视节目和广告必须严格按照规范写法和标准含义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字、词、谚语和其他短语。

  劣迹艺人遭封杀

  涉毒嫖娼等劣迹艺人遭封杀

  中国新闻媒体业的最高审查机构要求各级电视台和相关机构不得播放涉毒嫖娼等违法犯罪艺人的作品。

  这项范围涉及网络媒体、电影制片人和出版商的禁令出台于10月,适用于影视剧、广告以及各类电台节目,旨在维护文化产业的健康发展。

  名人接广告接受严格审查

  8月出台的《广告法》修订案规定明星等不得为其未使用过的商品或未接受过的服务作代言。

  教师禁止收礼

  7月教育部的一项廉政管理措施规定教师不得接受学生赠送的礼品或礼金。

  艺术团体禁止出国

  针对许多国内艺术团体纯粹以“镀金”为目的赴海外著名剧院演出的行为,7月,中国文化部发通知称将对此严格控制。

  美剧禁播

  今后网站购买的美剧、英剧必须“先审后播”,通过审核的节目须报所在地省级广电影视行政部门备案。受相关政策影响,国内网站将无法观看包括《生活大爆炸》在内的多数流行美剧。

  中国记者不得泄露国家机密

  国家新闻管理机构颁布有关加强信息管理的规定,内容包括加强管理新闻从业人员涉及国家机密的行为。

  6月30日,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出台规定,新闻记者严禁非法记录和传递国家机密。

 

责编:张静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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