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了七八千,被告知装错了房
装修工人正在与装错房的业主打电话
东风吹,战鼓擂,装修离不开黄大锤。砸了这家砸那家,让我砸谁我砸谁
…………
还记得2005年央视春晚小品《装修》中黄宏的经典台词吗?在郑州龙湖镇康桥原溪里小区,小品中装修搞错房子的真实版上演了:6号楼2504的张先生竟装修了1号楼2504的李先生的房。李先生家人认为装修改动了房屋结构,且与自己的装修计划不符,要求小区物业和张先生赔偿5万元。
咋回事儿
打开门的一瞬间,我家的新房咋在装修?
两年前,来自周口的小李在郑州龙湖镇康桥原溪里小区购买了一套商品房,经过两年的等待,今年10月份,终于要交房了。根据小区物业的通知,小区会在10月9日进行集中交房。但因小李不常在郑州,便让姐姐李女士时常过去看看。10月7日,即将交房时,李女士到新房看了看,新房内很整洁。到了10月9日,因小李一直没有回到郑州,暂时无法办理交房手续。然而,10月23日,李女士再到新房看时,却碰到了意想不到的一幕。
当天下午,李女士推开门发现,屋里有三名工人,正在用铁锹将建筑垃圾装袋,客厅和卧室的水泥地面都被破拆,堆满了建筑垃圾,地面上还横七竖八地布满了红色的管线。
“不会走错地儿了吧?”李女士这样想着,又退回一步,看了看门牌号,的确是“2504号”,再从窗子向外看看,也的确是1号楼,没走错。
“你找谁?”看到有生人进来,几名干活的工人师傅也愣住了。
“这不是1号楼2504吗?”李女士再次确认地问。
“是啊,咋啦?”工人们回答说。“那你们是干什么的?”李女士问道。
“装修啊?”工人们有点不明白了。
“谁叫你们装修的?”李女士更加疑惑了。
“当然是业主啊?”工人师傅面面相觑。
“我是业主啊,我没找人装修啊?”李女士大声说。
“不会吧?”工人们这才意识到问题严重性,放下手中的活计,掏出手机,拨通了“业主”的电话。
“咋回事啊,这里来了个人,说她才是业主,这房子是谁的啊?”工人师傅在电话中向另外一名业主求证,希望他赶紧来现场处理。
原来如此
真假业主一对话,才知道装错了房
工人师傅打完电话后,也不敢干活了,只好放下铁锹,坐在装满水泥疙瘩的编织袋上,不停地抽烟。
约摸两小时后,天已经黑了,另一位业主张先生赶来了。
“你家到底是几号楼几单元啊?你是不是搞错了啊?”李女士问道。
“6号楼1单元啊!”张先生回答说。
“这里是1号楼啊!”李女士大声说。
“啥呀?”张先生这才恍然大悟。冷静下来之后,张先生让工人们先回家,然后和李女士一家商量怎么解决现在的问题。
张先生说,自己的房子也是一单元,房号也是2504,只不过是在1号楼正北边。不是同一栋楼,咋会装错房子呢?
“当时走错路了。”电话中,张先生向记者解释说。
记者在该小区走访发现,小区所有房屋的门锁都是密码锁,需要输入密码才能进入。交房时,一栋楼统一使用一个密码,楼栋不同,密码也不相同。要说同一楼栋出现装错房子的现象,尚可理解,不同楼栋,是如何装错房的呢?
对此,张先生并不想多说。小区物业工作人员介绍说,当时张先生走错了路,走到了1号楼里,但是因为忘记密码,就来到1号楼旁边的物业公司,指着1号楼询问物业工作人员:“这栋楼密码是多少?”物业工作人员就告诉了他1号楼的密码。随后,张先生就进去了,10月16日就带着施工队进入现场施工,造成了现在的误会。
双方协商
一方希望赔偿5万,另一方只愿赔偿两千
误会已经解开,问题还是要解决的。李女士一家表示,自己的新房还没交就被搞得乱七八糟,实在难以接受,要求物业和张先生进行赔偿。
昨日上午,记者在李女士的新房看到,这是一套面积约有110平米的房子,原本是毛坯房的水泥地面都已被拆除,客厅南北两个阳台的推拉门也已被拆除,南边阳台的墙体有改动,水电安装已经基本结束,三个卧室的墙面上还都用黑笔画着设计方案。“还没交房就成这样了,还怎么交房?”对于这一现状,李女士家人表示难以接受,认为装修改动了房屋结构,且与自己的装修计划不相符,要求小区物业和张先生赔偿5万元。
对于李女士家人的要求,小区物业曾将双方拉到一起进行过协商。张先生表示,自己装错房子,花了七八千却花在别人家,本身就觉得倒霉,况且这些都是基础装修,即便是李女士家自己装修,这些基础装修也是要做,如果非要赔偿,他愿意赔偿李女士家一年的物业费,约两千元。
对于张先生的这一提议,李女士家人并不接受。自10月23日至今,装错房之后的赔偿问题,双方一直未谈妥。
对此,小区物业公司一位负责人杨先生表示,装错房这种情况在新房交房的时候经常发生,双方最好协商解决,装错房一方其实也是受损方,索赔一方,也要考虑是否给自己带来好处,索赔也需要有理有据。杨先生认为,大家都是邻居,今后抬头不见低头见,差不多就行了。
河南中豫律师事务所律师、法学博士王军权认为,装错房一事,要一分为二来看。首先,李家要看看自己的房子是不是在结构上受损,如果对房屋质量造成影响,就有可能构成对李家的侵权,可以找三方都认可的第三方机构对损失进行评估。因物业对装错房负有管理失职的责任,应当和张家共同支付赔偿金。同样,张家对李家的新房所作的装修,对李家有益的部分,实际上对李家来说是一种“不当得利”,也应当由第三方机构来进行评估,这部分钱应当返还张家。
“这种案例很多,双方应当各让一步,协商解决。”王军权表示,“大家都大度一些,其实没什么解决不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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