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容易相中了套二手房,交易时却遇到了问题,卖方要求我把房款全部打给他才过户,二手房中介让我把房款或定金打给他们,可万一我打过钱了,卖房人不过户了,或者中介收了钱蒸发了,怎么办?”昨日,郑州市民陈先生向记者吐露了他的买房苦恼。当记者告诉他,郑州市二手房交易有个资金监管制度,它就像是网络交易中的“支付宝”,免费为交易双方保管房款,等买方房产证到手,再将房款交给卖方。陈先生说,这么好的事情,为什么中介不告诉我们呢?
昨日,记者从郑州市房管局了解到,《郑州市存量房网上交易和结算资金管理办法》自本月10日起施行,郑州二手房交易“支付宝”正式升级。
市场
二手房交易存在“信任危机”
年底本身就是二手房交易高峰,首先,年终奖金一发,购买价廉物美、称心如意的住房成了很多购房者的新年心愿。其次,为了次年秋天孩子上学,一些家长在年底就着手购买二手学区房。
根据郑州市房管局数据,今年1月至10月,郑州市区二手房累计成交46360套(间),成交均价为8162元/平方米。而据某民间机构最新统计,11月份,郑州二手房市场一共交易了5778套房子,成交额是37.2亿元。
郑州市民陈先生因为孩子明年秋季上小学,就想今年底前在某小学附近买个二手房,跑了两三个月,陈先生终于找到了自己满意的房子,但交易过程却遇到了问题:100万左右的房款,卖方要求陈先生把房款一次性打到他账户再去过户,房产中介要求陈先生把定金打给中介,再和卖方协商过户。陈先生说无论是“卖房人”还是“中介”对他来说都是陌生人,实在无法让他有信任感。对于记者给他说的存量房资金监管制度,陈先生说,因为自己还没走到办手续流程,从未听中介经纪人提及过。
现象
房产中介绕开“资金监管”走
从2010年12月起,郑州市正式启动二手房交易资金监管制度,它类似于网络交易中的“支付宝”,免费为交易双方保管房款,等到买方房产证到手,再将房款转给卖方。
而一些通过房产中介进行的二手房交易,很多中介让买卖双方选择了“非资金监管”或低于成交金额进行“资金监管”,中介的理由是“早日拿到房款”、“少缴税”。
记者以买房人的名义咨询了一家房产中介公司的经纪人,当记者提起交易过程能不能走资金监管途径时,这位经纪人先是很吃惊,随后告诉记者,完全没必要,走“资金监管”途径,一是延长了交易时间,二是缴税额增多。比如你花100万买套房子,如果中介和卖房人商量后,你可以在购房合同上写80万,剩余20万由中介来担保。这样剩余的20万就省了不少税款。
揪心
“非资金监管”问题多多
绕开“资金监管”,采取“非资金监管”渠道交易或由中介代为保管定金或房款,真的放心吗?
首先中介称为了避税而建立的“阴阳合同”,郑州金水区法院受理过这样的官司,郑州市民刘先生以90万元转让一套房子,为了避税,中介建议他在购房合同上写成70万元,并承诺其余20万元一定向刘先生支付。但刘先生把房子过户给买房人后,买房人和中介却拒绝付给他余下的20万房款。虽然刘先生将买房人和中介告上了法庭,但法院依据《合同法》第八条“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判决协议无效,双方依照签署的合同成交。
其次是将定金交付给中介的问题房。今年8月,郑州黄先生通过中介签合同购买了二手房,签合同时中介和房东都说房子没有任何抵押,并于合同签订当日交付了定金和中介费,合同约定8月10日交首付并办理过户,但中介和房东一直用各种理由推延过户时间,再三询问下才被告知房东由于生意上的问题房子被法院查封冻结,一时没法解决。由于房东和中介拒绝退还定金和中介费,黄先生不得不走法律途径维权。
有关统计显示,郑州市八成以上的二手房交易都是通过房屋中介来完成的,且普遍存在不规范行为。
2014年8月底起,辽宁、吉林、陕西、内蒙古、河南、河北、云南、甘肃等19个省市区“兴麟系”房产中介公司相继“蒸发”。经公安部门初步调查,全国“兴麟系”房产中介违规收受购房款达数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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