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拔程序:
地区初选
省内复选
全国总选拔
选拔对象:
幼儿组(3 - 6岁) 儿童组(7-9岁)
少年组(10-15岁) 青年组(16-28岁)
三. 选拔项目及形式:
(一).项目:
声乐:美声唱法、民族唱法、通俗唱法;
舞蹈:民族舞、芭蕾舞、拉丁舞、现代舞、街舞;
西洋乐器:键盘乐、管弦乐、打击乐;
民族乐器:弹拨乐、吹管乐、 弦乐;
语言:朗诵(诗歌、诗词、散文等),童谣、演讲、故事、主持(自选);
表演:曲艺、戏曲、影视表演、小品等;
服装表演:生活装、礼服;
外语艺术:歌曲、朗诵、课本剧等;
美术、书法、摄影,详见方案;
武术、跆拳道,详见方案。
(二).形式:个人节目、组合节目(2—7人)、集体节目(8人以上)。
四. 选拔要求:
1、个人节目不超过三分钟,集体节目不超过五分钟;
2、化妆、造型自理;服装、道具、乐器(除钢琴)自备;
3、 伴奏载体须是U盘或是数据光盘,音乐格式为MP3、WMA或WAV,不得使用VCD、DVD光盘;
4、 乐器音准自己调试;
5、 选拔现场提供基本音响设备。
五. 奖项设置:
1、 参选选手奖:按组别及项目分别设 金奖、银奖、铜奖及优秀奖并颁发奖牌、证书,
优秀奖颁发证书;凡获得金、银奖的选手即具备进京参加全国总选拔活动资格,全国的总选拔
由全国组委会颁发金、银、铜奖奖牌和证书,优秀奖颁发证书;
2、辅导老师奖:河南金、银奖节目的辅导老师荣获省级荣誉奖;全国总选拔金奖节目的
辅导老师荣获全国蒲公英“优秀教师奖”。
六. 组委会权益:
1、享有活动全过程及最佳节目专场晚会的作品广播、电视、报纸、互联网等媒体的播放(映)权及版权;
2、享有活动全过程中参演选手的形象使用权;
3、享有与活动相关的其它权益,解释权归组委会。
七. 对选手的后续服务:
1、 在全省复选中获优秀成绩的选手可获得参加全国蒲公英 优秀艺术新人选拔活动的资格;
2、 选拔优秀的选手和节目,参加组委会组织的各类中、外文化艺术交流、展示和公益性活动;
3、凡报名参选选手均取得入选河南地区形象代言人、河南优秀选手画册的资格。
八. 报名方法:
1、 统一到指定地点报名填写报名表;
2、 选手须交相同底版免冠照(1寸)6张。
九. 时间、地点:
1、 复选报名截止时间: 2016 年 4 月
2、 复选选拔时间:2016 年5月— 6月
地点:郑州师范学院(蒲公英青少年优秀人才河南活动基地)
3、 全国总选拔时间:2016年7月-8月
地点:北京
4、具体时间、地点以通知为准
地址: 郑州市金水区任砦北街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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