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女大学生被偷拍晒网上要求删照遭拒:太美不可以

2016-03-23 08:58 来源:大河报

  心中有爱大胆表白,这是众多当代年轻人的做法,哪怕是匆匆的一面之缘。几天前,微博“福建师大表白墙”刊登一男生求偶遇女生联系方式,并配一张女生在食堂就餐照片,引发该女生及其男友产生抵触情绪,要求删除照片停止制造麻烦,博主却回复称“女主太美不可以删”,令人大跌眼镜。
  21日,福建师范大学大四学生小崔向记者爆料求助,说他同为该校大三学生的女朋友,于3月19日中午在学校食堂就餐时被偷拍,并上传至一个经认证的新浪微博“福建师大表白墙”,这给他和女友的学习、生活造成了很多的麻烦,他们要求删除照片和相关信息,可博主拒绝的理由让他们无法接受。
  据了解,照片被发到网上后,被偷拍的女生在第一时间联系了“福建师大表白墙”博主,希望能删除照片消除影响。不料,博主的回复让其哭笑不得。博主拒绝删除的理由是这样的:因为女主太美,所以不可以删,下次请你长得丑一点,我就可以删除。
  见此,男友小崔接着跟博主对话,要求删除照片,其中也有语气较重的警告。但博主始终拒绝删除照片,小崔也于21日上午到福州大学城辖区的派出所报案。据小崔介绍,民警并未立案登记,而是说照片是在公众场合的食堂拍摄的,并未侵犯隐私,如小崔他们觉得肖像权受到侵犯,可向工商部门投诉。
  无奈之下,小崔向记者爆料求助。记者首先向律师了解专业知识,福建元一律师事务所律师马艺宾据此事分析说,未经本人同意,将照片作为非盈利目的的肖像侵权,目前我国法律没有很明确的规定。
  马艺宾律师表示,事主已明确告知,未经过她同意刊登其照片,并且多次要求删除的情况下,“福建师大表白墙”博主本着自己利益需求,不考虑其他人权益的话,还是可以按照侵权来处理,至少可以要求删帖消除影响,赔礼道歉,是否要求经济赔偿要看实际情况而定。
  福州市公安局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支队工作人员也向记者表示,网站有义务删除这类侵权信息,否则也可以告网站侵权,“事主精神上感到痛苦也可以算侵权,不管博文内容是不是负面。”

责编:詹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