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日前,四川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根据《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的要求,向国家质检总局备案了召回计划,决定自2014年12月10日起,召回2011年11月1日至2012年10月31日期间生产的F99手动挡、F10手动挡、F12手动挡车型,共计7966辆。
日前,四川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根据《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的要求,向国家质检总局备案了召回计划,决定自2014年12月10日起,召回2011年11月1日至2012年10月31日期间生产的F99手动挡、F10手动挡、F12手动挡车型,共计7966辆。
野马
召回车型:
自2014年12月10日起,召回2011年11月1日至2012年10月31日期间生产的F99手动挡、F10手动挡以及F12手动挡车型,共计7966辆。
召回原因:
本次召回范围内部分车辆由于ABS执行器总成防护能力较低,极端条件下可能会受到整车电路瞬态浪涌脉冲的干扰而造成个别ABS内部元器件损坏,形成电流回路,导致热量持续积累,从而引起ABS电路板烧蚀,存在安全隐患。
解决办法:
四川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将为召回范围内的车辆进行检查,并对存在问题的车辆免费更换合格的ABS执行器总成,以消除安全隐患。国家质检总局将组织对本次召回活动进行监督,如发现召回范围外的车辆仍存在类似安全隐患,或召回措施无法有效消除缺陷,将要求生产者重新召回,或采取其他强制措施。
四川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将通过野马汽车授权服务站主动联系相关车主,安排免费检修事宜。用户可拨打客户服务热线400-628-5999、800-829-8008或各地的野马汽车授权服务站热线电话进行咨询。车主也可登陆国家质检总局网站(www.aqsiq.gov.cn)、国家质检总局缺陷产品管理中心网站(www.dpac.gov.cn)了解更多信息。此外也可拨打国家质检总局缺陷产品管理中心热线电话:010-59799616反映召回活动实施过程中的问题或提交缺陷线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