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一段时间,媒体上关于汽车价格反垄断的报道连篇累牍,标题也很雷人。比如《进口豪车全球价格最高引垄断质疑 发改委彻查》、《发改委垄断调查剑指汽车行业 包括进口和国产合资汽车》、《中央彻查进口豪车 “全球价格最高”引发垄断质疑 》。
这些报道都缺乏新闻的基本要素,即消息来源。什么人什么时候在什么场合说过发改委要对汽车行业进行反垄断调查?而且这一调查已经启动。
据从权威人士处了解的信息,发改委目前并没有立案,也没有启动对进口汽车的价格垄断调查。许多报道都是捕风捉影、以讹传讹,把将来时当做现在进行时。
即便发改委真的委托中国汽车流通协会进行相关调查,那也只是摸底而已。能不能立案,能不能真正启动调查,还都是未知数。
普及一些反垄断的基本知识
垄断的原意是独占,即一个市场上只有一个经营者。反垄断法,就是反对垄断和保护竞争的法律制度。它是市场经济国家基本的法律制度。又称反托拉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于2007年8月30日通过,自2008年8月1日起施行。
《反垄断法》指出,本法规定的垄断行为包括:(一)经营者达成垄断协议;(二)经营者滥用市场支配地位;(三)具有或者可能具有排除、限制竞争效果的经营者集中。
国家发改委根据《反垄断法》制定颁布的《反价格垄断规定》明确指出,本规定所称价格垄断行为包括:(一)经营者达成价格垄断协议;(二)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经营者使用价格手段,排除、限制竞争。
什么叫具有市场支配地位呢,《反价格垄断规定》指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便可推定经营者具有市场支配地位:1、一个经营者在相关市场的市场份额达到二分之一的;2、两个经营者在相关市场的市场份额合计达到三分之二的;3、三个经营者在相关市场的市场份额合计达到四分之三的。
国内汽车市场已经是一个充分竞争的市场,进口汽车市场亦然。进口汽车供应商之间为了争夺市场份额,打得你死我活,根本不可能共同制定价格协议,实行价格垄断。
国内许多媒体在报道中称,进口汽车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卖高价获取暴利,涉嫌垄断。请问,目前国内进口汽车市场竞争如此激烈,哪一个企业哪一个品牌能够具有市场支配地位呢?
去年国内进口汽车大约100万辆,进口比例最大的两家是宝马和奔驰,各自进口数量不过十来万辆,单一市场份额和两家加在一起的市场份额,离50%和三分之二相差甚远。不具备市场支配地位,又如何滥用呢?
纵向垄断是生造的概念
《反垄断法》和《发价格垄断规定》都没有纵向垄断或横向垄断的说法。作为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生造出纵向垄断这样的概念,起码是不严肃的。
按照有关媒体的说法,目前国内汽车行业虽然不存在价格联盟,也没有企业具有市场支配地位,但是,汽车厂家和其特约经销商之间存在着纵向垄断,妨碍了同一品牌经销商之间的竞争。违反了《反垄断法》第十四条的规定。这一规定是:禁止经营者与交易相对人达成下列垄断协议:(一)固定向第三人转售商品的价格;(二)限定向第三人转售商品的最低价格;(三)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认定的其他垄断协议。
汽车是一种特殊的耐用消费品,汽车厂家和其特约经销商之间的关系,并非交易相对人,而是特许经营中的特许人和被特许人的关系。同一品牌的特约经销商,彼此也不是竞争关系,而是一根绳上的蚂蚱。他们的竞争对手是其他品牌的特约经销商。
由此来看,汽车供应商对其经销商制定统一的指导价,并非什么纵向垄断,而是特许经营的内容之一,是受国家法规保护的。
豪车暴利和垄断没有关系
最近一段时间,媒体纷纷比较一些豪华汽车国内外售价,惊呼国内售价竟然是国外的好几倍。其实,造成这种现象的原因一是进口豪车税收太高。以一辆5.0L排量的豪车为例,进口综合税率高达144%。如果到岸价相当于100万人民币,完税后就是244万元,再加上运输费仓储费、以及市场推广费用、经销商利润等,很轻松就能达到280万。
二是国外同类型的豪车是裸车价,很多配置都要另加钱。国外是价外税,包括消费税等并不包括在车价内。而国内车价除了车购税,其他增值税、关税、消费税都包括在车价里。没有可比性。
如果拿国外同档次豪华汽车裸车和国内完税后配置齐全的豪车相比较,价格相差两三倍很正常。
汽车产品是市场定价,进口汽车也是如此。至于暴利与否,关键取决于供求关系,和垄断不垄断一点关系都没有。
奢侈品由于品牌溢价能力高,本身就是暴利。同样一个包,国产的可能卖几百块钱,而一个LV包可以卖到几万元,还是人造革的。制造成本顶多几百块钱。
豪华汽车属于奢侈品。国家对进口奢侈品采取高额征税的方法,来加以限制。据说国家有关部门正在酝酿推出奢侈税,对200万以上的豪华汽车加征20%的奢侈税。
话说回来,中国一些有钱人和影星明星们,愿意花高价买豪车来体显身份,你就让他买去吧!买的越多给国家交的税越多。作为普通老百姓,买一辆价格适中又实用的国产车就足够了。
一些有钱人为了显摆,宁肯加价买进口豪车。一个愿打,一个愿挨,你又何必为他们操心,去打抱不平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