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今年9月份举行的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上,郑州市人大常委会向大会提请审议修改后的《郑州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由于未过半数遭遇“卡壳”。
郑州准备给机动车加项“抽检”
在今年9月份举行的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上,郑州市人大常委会向大会提请审议修改后的《郑州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由于未过半数遭遇“卡壳”。在昨天举行的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上,该条例再次提请大会审议,并将于12月4日接受常委会表决。那么,此前为何没有通过?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有什么看法?此次提请审议的条例,又做了哪些修改?
【过往】
曾因赞成票没有过半而未通过
据悉,《郑州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诞生于2005年,2010年进行过一次修订,但该条例真正引起全社会的关注,却是在最近两年。
“随着大气环境形势日趋严峻,原条例已明显滞后,亟待修订。”今年9月23日,条例提交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审议时,郑州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范强进行了说明。此前的6月27日,该条例已经郑州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然而,9月26日,条例在省人大常委会的表决中未获得半数以上的赞成票,未能审议通过。
“条例规定,‘本市禁止销售不符合标准的散煤及制品’,这很不合理。该条款只规范销售环节,起不到应有的效果,应当从使用上进行限制。”一名委员说。
谈及条例没有通过的原因,另一位不愿具名的委员认为,条例对政府责任罚得太轻,而对企业罚得稍重,两相对比之下,委员们对此条例不满。
【修改】 从车、煤、烟三方面着手防污
在昨天新提交的《郑州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审议稿中,记者发现,法律责任部分做了大幅度的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