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交警总队要求,对各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不得降格处罚,一经发现,依法依纪严肃追究当事民警的党政纪责任。对“中国式过马路”以及不避让执行紧急任务的消防车、救护车等漠视生命的行为也将展开治理。
查获公务员酒驾,半小时内上报交警总队;放纵醉驾的,执法人员及其单位领导将被追责……昨日,省公安厅交警总队首次做出上述要求。据悉,全省公安机关发起为期两个月的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冬季行动”,对客车、校车、货车等重点车辆;酒驾、无证、超速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进行严厉整治、打击。
该行动从本月起到年底,主要是“治祸、治堵、治乱”。其中“一号行动”已启动,领导分包、异地用警,11月5日至11月15日,主要针对酒后、醉酒驾驶交通违法行为,渣土车水泥罐车、客车等重点车辆交通违法行为。
行动期间,各级公安机关将对重要道口、路段、重点时段增派路面警力。严查超速、超员、超载、酒驾、不按规定使用安全带、非法营运等各类交通违法行为。
交警总队要求,对各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不得降格处罚,一经发现,依法依纪严肃追究当事民警的党政纪责任。
同时,对“中国式过马路”以及不避让执行紧急任务的消防车、救护车等漠视生命的行为也将展开治理。“对发现不避让执行紧急任务的救护车等特种车辆行为的,依法予以200元罚款,记3分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