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昨日有消息称,天津、深圳、杭州、成都、石家庄、重庆、青岛、武汉等8个城市均存在实施汽车限购的可能。已经征求完意见的《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推进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意见(征求意见稿)》就明确提出要“进一步提前招股说明书预先披露时点,加强社会监督。
昨日有消息称,天津、深圳、杭州、成都、石家庄、重庆、青岛、武汉等8个城市均存在实施汽车限购的可能。
限购汽车,其目的是为了治理交通拥堵、改善环境,但是,光靠“堵”行吗?从北京市情况来看,有统计显示,在实施限购政策后,新车销量减少了52万辆,同比下降了56%。
但是,北京的道路拥堵问题得到有效解决了吗?北京的空气质量得到彻底改善了吗?
解决城市交通拥堵、治理空气污染还是需要制定科学系统的解决方案,宜疏不宜堵。同样,解决资本市场存在的一些问题亦是如此。
比如新股,到底是发还是不发?
有人认为,新股发行是“洪水猛兽”,会对市场中的资金形成分流效应,会造成股市的下跌。
但是,难道停发新股,就会让股市上涨、能“救市”吗?
显然不是。从统计来看,前7次IPO暂停期间,大盘上涨4次,下跌3次。
暂停IPO并不是想象中的最好的“救市牌”。从此前本报推出的专题分析文章可以看出,暂停IPO对扭转股市长期颓势基本无效,市场的趋势最终还是由基本面决定的。
融资是市场的一个重要功能,一个健全的资本市场、一个健全的股市是不可能没有IPO的,就像一个正常的人每天需要正常的饮食。而从全球范围内看,任何一个正常的股市都需要有新鲜的血液。
暂停IPO不是最好的解决市场顽疾的办法,企业何时发行IPO,应该是由市场和企业共同来决定。解决企业扎堆上市的问题,应借助市场化手段,更多采用“疏导”的办法,停发新股非治本之策。而监管层要做的是从源头上杜绝问题的产生,要“疏”而不是“堵”。
比如对于IPO造假的公司及相关人员要严惩不贷,要大大提高他们的造假成本,要让他们为自己的造假行为付出沉重的代价。
对于已经过会或者已经上市的公司造假行为要采取严厉措施,对于尚未发行但已经上报了招股说明书的公司也应如此。
而对于IPO造假行为,除了监管层严查,还要依靠各方的监督。
已经征求完意见的《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推进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意见(征求意见稿)》就明确提出要“进一步提前招股说明书预先披露时点,加强社会监督。发行人招股说明书申报稿正式受理后,即在中国证监会网站披露”。
这也是“疏”的一种表现。
因为将招股说明书预披露时点进一步提前,让新股发行有更充足的时间接受社会各方的监督,将发行真正置于阳光下,这对企图浑水摸鱼、侥幸闯关的拟上市企业来说威慑巨大。
总之,解决资本市场顽疾“疏”的方式还有很多,也许单一手段不见得起作用,采用综合手段,打组合拳,效果一定会比想象更好,关键还是要找到切合实际的办法。但是,“堵”绝不是解决资本市场顽疾的最好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