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吉林频道3月25日电(何悦王昊飞)买车太贵,挤车太累,打车太费,还是拼车实惠。如今越来越多的中国人选择拼车出行。近日,北京市出台政策,鼓励市民合乘出租车,合乘者各付共同路段车费的60%,并可打印多份发票。同时,北京市交通执法部门开通了96103和96101两部合乘订车业务的电话。这一举措使拼车出行成为一个热门话题。
在中国,拼车最早出现在居住地临近的同事之间。后来,出现了在网上征求拼车的帖子,甚至出现了专门的拼车网站。合乘出租、包车旅游等新型拼车方式也随之应运而生。数以万计的网民通过在论坛、社交网络上发布路线和行程信息,寻找合适的“拼车人”。尤其是春节期间,拼车回家已成为春运大军的一种独特风景。
“去哪?”出租车司机摇开副驾驶一侧的车窗问正在公交车站点候车的市民,此时副驾驶座上已有一名乘客。该市民回答:“桂林路。”“上来吧,看看计价器,现在跑了3.2公里,你下车时少给我6块钱就行,”司机表示。一次“拼车”就这样完成了,这样的场景如今在中国吉林省长春市非常普遍。
拼车出行既能保证原有的生活水准,又能最大化地减少通行费用,同时有利于缓解城市交通压力和保护环境。江苏省政协委员司晓晨在今年“两会”上表示:“拼车在发达国家都是很正常的现象,既有利于有车族,又有利于国家节能环保。在国内,拼车出行成为越来越多人的现实选择。”
尽管“拼车”在国内多个城市都很流行,但目前中国还没有针对拼车的法律规范,以至于拼车仍属于法律监管的灰色地带。即使是不收费的善意搭载,一旦发生事故,拼车双方各自的责任和义务也无法确定。
北京市的鼓励合乘举措一定程度上能够缓解“打车难”的问题,也让在法与理的夹缝中尴尬生存的“拼车族”看到了希望,但也有一些人质疑安全、法律保障方面的问题。
供职于一家传媒公司的周鑫月告诉记者:“假如在我等出租车时有陌生男子问我,我会习惯性地考虑到安全问题,尤其是晚高峰时段,谁愿意和可疑的陌生人一起坐车啊?”北京市民董小川表示:“北京这么大,遇到一个顺路的哪那么容易?再说谁也不愿意支付为对方绕路的车费。”
尽管如此,更多的人认为政府鼓励出租车合乘是一个有益的尝试,而“有偿拼车”的合法化也需要重新审视:与其“围追堵截”或“遮遮掩掩”,不若出台政策对其规范化。
司晓晨建议,应从四个方面规范拼车行为:一是明确拼车行为的非营运性质,界定车主收费的计费方式以及最高收费标准,在法律上区别黑车;二是确定拼车双方的民事合同关系,一旦途中发生事故,各自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三是确定拼车出行属于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赔偿范围;四是制定规范化拼车合同。(完)